2016年00159高级财务会计复习资料-资料整理13.7

山西自考网 发布时间:2015年12月01日
第三节 普通清算会计
一、普通清算会计的一般核算程序
普通清算分为非完全解散清算和完全解散清算。
在完全解散清算的情况下,由于企业终止经营,因此,清算组应变卖企业所有财产,清偿所有的债务,并将剩余财产在投资者之间分配。完全解散清算会计的核算程序一般为:
1、全面清查财产并编制清查后的财产盘点表和资产负债表
2、核算和监督财产物资的处置、债权的回收、债务的偿付以及清算费用的支付和结转
3、计算清算损益并编制清算损益表和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
4、归还投资各方资本和分配剩余财产及阶平各账户
 
二、普通清算的会计核算
清算组对该清算企业清算的核算过程如下:
(一)   全面清查财产并编制清查后的财产盘点表和资产负债表。
(二)   核算财产物资的处置、债权的回收、债务的偿付以及清算费用的支付和结转
(三)   计算清算损益并编制清算损益表和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
(四)   归还投资各方资本和分配剩余财产并结平各帐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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