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00159高级财务会计复习资料-资料整理13.6

山西自考网 发布时间:2015年12月01日
三、破产清算的会计核算

(一)增设新帐户并结转“清算损益”帐户的期初余额
  1、“清算费用”帐户
  2、“土地转让收益”帐户
  3、“清算损益”帐户   
“清算损益”科目核算内容包括:
  ①被清算企业在清算期间处置资产发生的损益。
  ②被清算企业在清算期间确认债务发生的损益。
  ③结转的被清算企业的所有者权益,包括实收资本、资本公积、盈余公积、利润分配等。
  ④结转的有关账户的余额,包括清算费用、土地转让收益和有关资产负债表账户的余额。
  
(二)在财产清查的基础上编制清查后的财产盘点表和资产负债表

(三)变价破产企业财产的核算
  1、收回债权的核算
  2、变卖原材料、产成品等存货的核算
  3、变卖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核算
  4、无形资产的核算
  5、转让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
  6、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核算
  7、计提转让各项资产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核算

(四)支付清算费用的核算

(五)分配破产企业财产并结平各帐户的核算
  1、支付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核算。
  清算期间,支付给职工的各项费用,均直接计入清算费用,不通过“应付工资”、“应付福利费”账户核算。
  2、上交所欠税款的核算。
  3、清偿其他破产债务的核算。
 4、结转“清算费用”账户和“土地转让收益”账户余额的核算。
  5、注销不再清偿债务的核算。

(六)编制清算会计报表

声明:

(一)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,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,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。

(二)网站文章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如您对内容、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,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。

本文地址:/ggk/159/10929.html